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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90后姑娘花800万买房!刚准备装修,新房居然住进一个陌生男人…

19楼 2018-12-03

2018 - 08 - 02


2017年3月18日,杭州90后姑娘小陈在房屋中介介绍下,看中了杭州西湖区坤和西溪里芦园一套二手房,她以总价850万元的价格跟原房主梁某某签订了《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》。



房款分2次到账,到8月8日全部付清。8月16日,原房主梁某某就将房子交付给小陈。


新房既然到手,小陈就紧锣密鼓开始了装修工作。8月26日,为做装修准备工作,小陈父亲去新房却发现,才到手10天的房子门锁被换,房屋还开始被提前装修了,小陈父亲见状赶紧重新换了门锁。


到8月31日,物业告知小陈,有陌生人居然要进入新房。小陈父亲马上赶到,发现房锁又被踹开,房门被破坏。新房里闯入一个30多岁的男子,该男子姓范,自称是原房主的租客。小陈父亲告诉他,房子已经易主,让范某某赶紧离开。


但范某某仍强行占用房子,就是不腾退。双方僵持不下,只好报警。


据范某某说,自己跟原房主梁某某在2017年1月6日签订租房合同,租期是10年。这套房子本是用于公司员工宿舍,由于梁某某要求一次性支付2年租金。他就在当天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27万元,其中20万元租金、7万元押金。1月,原房主梁某某还欠了物业公司5万元物业费,所以他没法装修。7月,梁某某告诉他,物业费已经结清,他才对这套房子开始装修。



可事情到了原房主梁某某这,居然换了个说法。梁某某说,范某某所说的这个租赁关系是假的。他们根本不是房主和租客的关系,而是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。


实际上,2017年7月3日,梁某某因急用钱向范某某借了60万元。范某某胁迫梁某某,要他在租赁合同上签字才同意借款。


梁某某无奈之下才在范某某打印好的租赁合同上签字。而且,范某某还阻止他在填写签订日期,2017年1月6日的日期是范某某事后填写上去的。


两人各一套说辞,无法分辨真假。小陈只好把原房主梁某某和自称是租客的范某某告上法庭,要求腾房并赔偿损失。


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曾法官经查证发现:一方面,从案涉房屋租金价格与市场价相比偏低、且房屋租金十年都不变的约定来看,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不符合常理。且其他相关证据显示,梁某某和范某某之间借款次数频繁。因此,梁海峰关于该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对借款进行担保的陈述更符合常理。



另一方面,范某某于2017年1月6日承租房屋,但却一直让该房屋空置。直到2017年8月22日才第一次进入房屋,该行为不符合常理。


另外,范某某在明知案涉房屋已经出售却冒充业主进入房屋强行进行装修,不符合正常承租人的行为方式。
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条、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三十五条、第三十七条、第三十九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,法院判决:梁某某与范某某签订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无效,梁某某、范某某各赔偿小陈经济损失15000元


网友热评:  

@星星的妈:这个房东签了租赁合同还在外面卖房子,坏人。


@信叔叔:只有我的重点在90后就能有800万买房了吗?


@手机82727:自己买的新房居然有陌生人,想想都恐怖。


@星河:这个范某某也不是什么好人,硬逼人家签租赁合同又不去住,摆明捣乱。


支持法院判决的点赞!


来源:FM93交通之声(hifm93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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